湖北宜昌國資委建立委領導聯系縣市區國資監管制度
湖北宜昌國資委建立委領導聯系縣市區國資監管制度

文章來源:宜昌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0-28
日前,湖北宜昌國資委下發專文,出臺《宜昌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縣市區國資監管制度》。6名委領導班子成員分別掛靠13個縣市區國資局(辦),指導、檢查縣級國資監管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湖北國資委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宜昌市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強對縣市區國資監管工作的指導,以制度形式強化責任,督導落實。該《制度》明確指出,建立宜昌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縣市區國資局(辦)工作制度,是加強對縣級國資監管指導的要求,是加強溝通聯系,助推縣級國資監管工作的有效方法,是實現“大國資、大監管、大資源、大配置”的重要保證,更是轉變機關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思想重視,責任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制度從五個方面明確委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縣市區國資局(辦)工作內容及有關要求。一是強化指導服務意識。各聯系領導要經常深入聯系的縣市區,全面掌握和了解第一手資料,幫助指導聯系點單位理清國資監管和國企發展思路,及時協調幫助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創造性開展工作。二是加強聯系和信息溝通。宜昌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定期和根據工作需要每年2至3次次深入縣市區開展調研活動。各縣市區國資局(辦)主動反映工作動態、重要事項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情況,定期向聯系領導匯報工作。三是宜昌國資委領導班子成員對各聯系點情況要重點掌握。對相關問題幫助協調解決或提交宜昌國資委主任辦公會專題研究,對重大事項配合縣市區政府幫助解決。四是對宜昌國資委領導班子掌握的情況作為每年評選縣級國資監管先進單位的重要參考。五是宜昌國資委相關科室緊密配合委領導班子成員與各縣市區國資局(辦)聯系點開展工作。該制度出臺后對縣市區國資監管指導更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有效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