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國資委進一步加強企業領導人員管理
云南楚雄國資委進一步加強企業領導人員管理

文章來源:楚雄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0-08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及時準確地掌握企業領導干部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及時掌握和了解領導干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況,促進廉潔自律。近日,云南楚雄國資委黨委制定出臺了《楚雄州州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主要內容:一是建立工作報告制度。企業領導干部對本人學習、工作和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報告,每年進行一次,以述職述廉和測評的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述職述廉到州國資委進行。述職述廉和測評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據。二是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企業的突發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事項、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接待等事項及時報告,遲報、漏報和瞞報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將追究領導責任;三是建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因私出國(境)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情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持有有價證券、股票、期貨、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等其他事項。每年向楚雄國資委報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