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嚴把國有資產出口關 規范資產處置管理
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嚴把國有資產出口關 規范資產處置管理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8-22
近年來,芝罘國資局嚴把國有資產出口關,出臺了《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處置細則等資產處置的相關制度,加強對資產處置的環節監管,當好資產管理的“守門員”,目前已建立起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的處置流程。對于報廢的仍有使用價值的資產,首先納入公物倉管理,其次對車輛、房屋、專用設備等價值較大的資產報廢,須進行資產專項評估,然后通過中介機構進行拍賣,拍賣收入上繳財政專戶。對于報廢的沒有使用價值的資產,分類進行處理。將各單位上報的報廢資產分類匯總為電子設備類和其他資產類。報廢的電子設備類資產是政府指定的有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償回收,進行環保處理;報廢的其他資產由另外有資質的企業回收,殘值收入通過國資部門統一上繳財政專戶。對批量資產的報廢,國資部門派專人到現場查看,核對資產數量、型號、報廢原因等相關情況,審查后予以按相關步驟報廢。在國有資產處置出口,認真履行好“守門員”職責,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