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強化業績考核工作
濟南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強化業績考核工作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6-03
濟南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完善考核分配相關政策,嚴格落實考核責任,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夯實發展基礎,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實現科學發展。
一是強化企業全員績效考核,促進保值增值責任層層落實。引導企業圍繞2013年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建立健全全員績效考核體系,將業績考核目標細化分解至各級子(分)公司,并納入對各子(分)公司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內容中,層層分解落實生產經營責任。堅持以全員績效考核為抓手,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工作責任,細化管理標準,優化組織流程,實施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圍繞企業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業績目標,制定各項重點工作推進計劃和進度安排,明確各項重點工作考核評價標準,及時跟蹤重點工作實施情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確保各項重點工作有序推進,促進2013年業績考核目標完成。
二是深化經濟增加值考核,提高企業價值創造能力。逐步加大經濟增加值在考核體系中的權重,研究經濟增加值目標的分解落實辦法,分類設定資本成本率,完善經濟增加值調整項目和確定標準。根據監管企業所處行業、經濟規模、發展階段,科學合理地設定監管企業經濟增加值的考核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增強經濟增加值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把經濟增加值考核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引導企業從戰略規劃、投資決策、生產經營、技術創新等各個環節入手,認真梳理企業價值鏈條,從中發現對價值創造存在重大影響的關鍵因素和關鍵環節,切實把提高資本使用效率融入企業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
三是加強過程控制和結果審核,不斷提高考核成效。加強業績考核指標的月度、季度調度,對于考核指標進度落后的企業,督促企業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考核指標全面完成。對不按規定時間、規定內容上報考核指標完成進度的企業,進行考核扣分處理。進一步強化企業負責人業績專項審計工作,對于不配合專項審計、拒絕或故意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不為中介機構提供必要條件,影響和妨礙正常審計業務的企業,一經查明,嚴肅處理。對于為企業出具虛假業績審計意見的中介機構,采取“禁入”等懲罰措施,同時追溯調整企業考核結果,確保企業負責人考核結果的真實性。強化監督檢查結果的運用,對監督檢查發現的業績不實、超發薪酬、違規取酬等重大問題,根據有關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四是完善分類考核機制,進一步提高考核水平。結合全市國資統一監管工作,進一步修訂、完善業績考核辦法,根據市管企業競爭程度及行業特點不同,將企業分門別類實施考核與薪酬獎懲,提高業績考核工作的制度性、規范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強化行業“對標”考核力度,創新“對標”考核方式,加大考核權重,提升“對標”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引導企業提升發展水平。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加強業績考核隊伍教育培訓,認真學習當今績效管理的最新理論和方法,了解國內外績效考核工作的最新進展,加快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績效考核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