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資委出臺加強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規定
廣西國資委出臺加強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規定

文章來源:廣西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5-30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對外捐贈行為,維護國有股東權益,引導企業正確履行社會責任,近期,廣西國資委出臺了加強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規定,規范所監管企業的對外捐贈工作。
一是加強對外捐贈行為的管理,規范捐贈行為。要求監管企業制訂和完善對外捐贈管理制度,對企業所屬各級子企業對外捐贈行為實行統一管理,規范內部審核流程和審批程序,確保對外捐贈行為規范操作。
二是規范界定對外捐贈范圍,合理確定捐贈規模。對外捐贈范圍包括向受災地區、定點扶貧地區、定點援助地區或者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的救濟性捐贈,向教科文衛體事業和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等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益性捐贈,以及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的其他捐贈等。對外捐贈支出規模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內部制度規定的最高限額。
三是將對外捐贈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捐贈審批程序。企業每年安排的對外捐贈預算支出應當經過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決策機構批準同意。對于因重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需要超出預算規定范圍的對外捐贈事項,企業應當提交董事會或類似決策機構專題審議,并履行相應預算追加審批程序。對外捐贈應當由集團總部統一管理,所屬各級子企業未經集團總部批準或備案不得擅自對外捐贈。
四是建立備案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監管企業(含各級子企業)捐贈行為要按捐贈項目標準向廣西國資委備案同意后實施。對于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特殊事項超出預算范圍需要緊急安排對外捐贈支出,不論金額大小,監管企業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之后,要及時逐筆向廣西國資委備案。
五是建立對外捐贈事項檢查制度,加強檢查監督。企業應當通過紀檢監察、內部審計、中介機構審計等多種渠道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查找企業在制度建設、工作組織、決策程序、預算安排、項目實施和財務處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派駐企業的監事會應當將企業對外捐贈管理與實施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