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強化反腐倡廉工作
山東濟南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強化反腐倡廉工作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5-23
濟南國資委立足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突出反腐工作重點,嚴格防控腐敗風險,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為反腐倡廉奠定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機制。積極推進反腐倡廉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系統化,特別是通過具體案例教育,使企業領導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認清廉潔風險時刻存在,隨時可能轉化為腐敗問題,隨時都有可能給事業、給自己及家人帶來嚴重損失和傷害,增強防控廉潔風險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大力加強廉潔文化建設,用廉潔的價值觀和濃厚的廉潔文化氛圍影響、激勵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廉潔從業。深入抓好監管企業作風建設,倡導實干之風,倡導勤儉干事業,努力營造出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發展環境。二是建立反腐倡廉風險防控機制。堅持以貫徹落實重大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等“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為重點,規范企業領導人員決策行為,有效防范決策風險。繼續把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重要任務,注重發揮監事會作用,主動接受監事會的實時、全過程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在干部選拔任用上,推動競爭性選人用人的制度化、規范化,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倡導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在重大項目上,完善監管制度,加強滾動排查和實時監控,認真治理項目管理不嚴格、建設質量低劣等問題。在財務資金管理上,建立股東會審議批準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度,董事會、經理層聽取財務資金管理工作匯報制度,以及重大財務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委機關堅持以建立崗位廉政風險為抓手,認真排查崗位風險點,嚴格防控廉潔風險,建立健全委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切實轉變機關作風,提高服務企業科學發展的能力。三是建立反腐倡廉監督機制。加強監督檢查,探索建立健全市國資委紀委巡視、監察制度,重點督查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等貫徹落實市國資委十項規定情況,發現問題,嚴肅處理。積極建立健全在黨委領導下,逐步由紀委書記統一協調紀檢、監察、審計等處室(部門),通過聯席會議等形式提高監督的協同性,形成監督信息互通、檢查成果共享的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合力。繼續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業績考核,重點對企業改革改制關鍵環節等進行審計,全面排查企業負責人從業行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堅持企務公開、政務公開,加強企業民主管理,提高企業各項工作公開透明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持群眾監督,采取公開監督電話、公布電子信箱、實行公開承諾、召開群眾座談會等措施,及時把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采集上來,形成大家齊參與的良好局面。四是建立反腐倡廉懲治機制。認真研究和準確把握新形勢下腐敗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探討分析案件查處中的難點問題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及時有效地查處腐敗案件。建立誡勉談話制度,對企業負責人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談話,特別是對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原汁原味地予以反饋,并對有關問題認真進行調查核實,一經查實嚴肅處理。認真落實《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市國資委國有資產損失稽查工作規程》,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紀檢監察機構跟蹤督查,嚴肅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嚴格落實《市國資委中介機構聘用管理辦法(試行)》、《市國資委中介機構招標投標工作規則(試行)》等規章制度,堅決糾正企業違反規定自行聘用中介機構的行為,禁止企業在改制重組中預先設定交易價格,由中介機構“湊數”估值,切實提高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防止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