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5-22
今年以來,煙臺國資管理改革又邁出實質性步伐。煙臺區在對國資監管機構、職責、人員進行調整和加強的基礎上,決定由煙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政府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進行全面監管。近年來,先后出臺實施了《煙臺開發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加強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實施意見》、《開發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建立起了國有資產信息化動態管理平臺,推行了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五位一體”考核制度,編制了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并監督執行,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加強項目融資、轉變政府職能等方面取得了較大成效。此次改革將進一步優化全區國有資源資產配置整合,提升政府投融資平臺功能,深化國企產權制度改革,切實提高國有資產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下一步,煙臺開發區將致力于建立以出資人制度為核心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建立健全“三結合、三統一(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國資管理模式,整體推進國資管理改革工作。一是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全面理順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和國有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區屬國有企業將全部由國資局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全面完善企業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二是深化改革,推動發展。按照“二三四五”思路,加快兩個方面工作:加快實現國有資產監管的全覆蓋;加快企業改制、資源整合和改革重組,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強化三個方面監督:財務監督、審計監督、監事會監督。體現四個特征: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實現五個目標:存量明晰、配置合理、使用高效、處置規范、監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