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企業國有產權置換行為,福建國資委制定出臺了企業國有產權置換相關規定,規范了國有產權置換的條件和程序,明確了國有產權置換要履行可行性研究、內部審核、資產評估、協議簽訂和審批等程序,企業國有產權置換一般以經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作為確定置換價格的依據,由所出資企業報福建國資委批準后實施。對涉及上市公司或者國有企業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置換事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規定的出臺完善了現行國有產權流轉制度體系,對于推動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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