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國資委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機制
杭州國資委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機制

文章來源: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4-24
為促進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規范化、合理化,根據國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杭州國資委積極完善出資企業收入分配機制。
一是轉變調控管理方式。按照出資人依法調控和企業自主分配相結合的原則,對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由直接調控轉變為分級管理、重點調控,即杭州國資委對各出資企業的工資總額預算實行核準制,對各出資企業所屬企業的工資總額預算實行備案制,各出資企業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其所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
二是推動工資總額預算調控向企業縱深延伸。預計明年實現二級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全覆蓋,到2015年實現合并報表范圍內三級以上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全覆蓋,逐步建立起覆蓋全部監管企業的工資總額預算管理體系。同時逐步建立完善企業工資總額分解辦法,將工資總額層層分解。
三是縮小企業收入分配差距。在構建與經濟效益緊密聯系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的同時,按照“限高、擴中、提低”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分類調控,理順分配關系。將調控重點放在高收入行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將收入分配重點向一線崗位、一線員工傾斜。通過設置工資增長調控線,對人均工資增長幅度進行控制,通過設置最低和最高工資標準以及分類確定增幅,逐步縮小行業之間、企業之間、企業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
四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企業收入分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不定期檢查各個層級企業的工資計劃執行情況,及時掌握出資企業職工薪酬水平、薪酬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