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規定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定期向國資委述職述廉
福建規定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定期向國資委述職述廉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1-29
近日,福建國資委黨委出臺規定,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向省國資委述職述廉一次,主要報告個人及領導班子履職和廉潔從業等有關情況,包括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企業經營管理、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黨的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廉潔自律及存在問題與改進措施等8方面內容。述職述廉采取大會形式進行,福建國資委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將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廉情況發表意見、提出詢問,并進行點評和測評。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結果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為確保述職述廉工作順利開展,福建國資委黨委專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述職述廉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