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資委召開市屬集團2013年度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會議
南京國資委召開市屬集團2013年度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會議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1-25
近日,南京國資委組織召開市屬集團2013年度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會議。各市屬集團分別總結交流了2012年度收入分配工作經驗和2013年度工作思路,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布置了2012年度工資總額清算和2013年度工資總額申報工作。
會上,南京國資委副主任唐文彬對下一階段市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要歸口管理。各市屬集團要將各類職工,包括:在冊職工(含在崗和離崗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歸口到同一部門進行集中管理,實行“制度統一、標準統一、程序統一、管理統一”的專業化管理。二要建立完善制度。各市屬集團特別是新組建集團要盡快建立完善相關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包括:對子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與薪酬激勵制度、員工績效管理和工資管理辦法等,逐步建立起既有行業特點、又與市場接軌,具有一定競爭優勢的多元化薪酬體系,充分發揮收入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建立正常工資增長機制,提高關鍵崗位、一線職工、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提高高技能、高技術等科技創新型人才的工資水平,留住人才。三要規范薪酬核算。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核算職工薪酬,不得未經“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直接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或工程成本等科目中列支工資性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部〔2009〕242號文件要求,加強工資管理,凡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期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車改補貼、通訊補貼、午餐補貼、節日福利等,均應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四要認真組織清算。按時完成2012年度工資總額清算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做好2013年度工資總額申報工作;各集團要做好子企業工資總額清算及預算的申報指導和核準工作。五要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市國資委有關工資總額管理要求,嚴禁超提超發;嚴格落實勞動關系、工資關系、社保關系“三統一”;嚴格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嚴禁企業負責人兼職取薪,要將企業負責人全部工資性收入納入年薪總額管理;完善按崗定薪辦法,不得將企業部門負責人薪酬與企業負責人年薪掛鉤;充分發揮集團內審機構作用,加大內審工作力度,加強子企業收入分配工作的專項審計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