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資委加強國企法制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廈門國資委加強國企法制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12-24
國資監管法制工作是保障國資委依法行權履責的前提和基礎,是規范國資監管和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廈門國資委采取七項措施,不斷加強國資國企法制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國資監管法規體系,深入開展企業法制建設活動,強化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為國有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是全面提高企業經營者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進一步增強依法治企意識,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培訓,舉辦企業法律專題培訓,市屬國有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全部輪訓一遍。加強企業法律工作交流,每年舉辦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和座談會,組織各企業交流法律工作經驗做法,相互學習借鑒。通過培訓和自學等多種形式,全面提高企業法律工作人才隊伍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是規范設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推進各企業結合各自實際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企業法律顧問和法律工作人員。切實重視和加強企業法律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把法律人才納入企業整體人力資源管理的范圍,確保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配備,并切實提高企業法律顧問的待遇,保障企業法律顧問依法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切實做到職能落實、崗位落實和人員落實。目前,12家市直管企業及順承公司、火炬集團、象嶼集團均已獨立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其他市屬企業也都已明確法律專員專門從事法務工作,市屬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組織機構不斷健全,企業法制建設水平顯著提高。
三是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規范設置企業總法律顧問。按照鞏固試點、分批推進,堅持企業自薦、出資人推動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切實加強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先在法律事務較多且管理比較規范的建發集團等5家企業中開展試點并取得明顯成效。總體來看,試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漸趨健全,法律顧問制度不斷完善,法律管理工作更加規范,依法治企能力全面提高。
四是建立健全企業法律監督機制,完善企業內控制度,切實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適時組織開展市屬國有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情況專項檢查,通過組織市屬國企法務人員進行交叉互檢,取長補短,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企業法制工作水平。
五是加大對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管理力度,成立市國資委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處理協調服務小組,指導市屬企業對本企業的法律糾紛案件進行認真清理和分析,幫助企業協調并妥善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提高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加強與司法、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創造有利于解決各類糾紛案件的外部環境,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企業的合法權益。
六是加強企業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國有企業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備選庫,完善備選庫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規范聘請法律中介服務的行為。聘請福建廈門理海律師事務所作為委常年法律顧問。成立由市屬企業總法律顧問、法務部經理及廈大法學教授等社會法律專家組成的市國資委法務咨詢委員會,制定《法務咨詢委員會工作規則》,完善涉法事務、重大決策方案論證咨詢程序。充分發揮廈門市企業法律工作協會作用,便利企業法律顧問辦理注冊、年檢,組織法律沙龍,促進企業法務工作交流溝通,切實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七是深入開展企業法制宣傳教育,指導推動企業結合實際,緊緊圍繞企業改革發展,按照“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實施意見,積極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認真扎實地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