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資委出臺境外國有產權管理辦法
廈門國資委出臺境外國有產權管理辦法

文章來源:廈門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12-05
近日,廈門國資委印發了《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資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十九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責任主體和監管要求,規范了境外國有產權登記和評估項目管理,對境外企業產權轉讓等國有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核權限、基本程序、轉讓價格、轉讓方式、對價支付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規范了個人代持境外國有產權和設立離岸公司等事項。
該辦法強調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實行產權歸屬原則與注冊地適用原則相結合,明確了所出資企業是其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求所出資企業落實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工作責任,及時將本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等相關情況書面報告國資委;要求所出資企業應當每年對子企業執行該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資委將對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境外企業存在產權關系復雜、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隨著越來越多的市屬國有企業 “走出去”,規范境外投資行為,加強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就成為國資監管一項重要任務。該辦法的出臺填補了我市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制度的空白,有利于加強和規范我委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持有的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合法權益,防止境外國有資產流失。
該辦法將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