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宜昌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11-27
日前,昌市國資委召開出資企業工作推進會,在進一步完善“雙目標考核”方式方法的基礎上與出資企業分別簽訂第三任期經營目標責任書和工作目標責任書。
所謂“雙目標考核模式”,就是對所考核企業均制定工作目標和經營目標,并根據企業經營性質明確考核權重。實化量化考核標準和指標,以特定標準進行評級、評價。在具體實施中,一是準確把握考核目的。從2009年開始,即在出資企業中全面增加了工作目標的考核內容,所有企業的考核都分為工作目標和經營目標兩部分。工作目標以國有企業需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政府工作目標為主,使企業在貫徹市委、市政府、市國資委的意圖,強化市屬國有經濟的帶動力方面導向與責任更加明確。經營目標則仍以效益指標為主,要求企業追求經濟效益,增強資本收益回報意識。二是有的放矢,細化實化考核方式及指標。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涵蓋化工、生物、金融、交通、物流、服務等多個門類和行業,相互沒有關聯和可比性。近年來,為科學實施考核,逐步由過去的只考核重點企業發展到考核全部企業,由過去的只專注經營目標轉變到既考核經營目標也考核工作目標,并根據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程度和不同發展階段,合理確定考核權重,大大提高了考核的針對性。三是制定細則,注重考核的準確性。經營業績考核涉及績效考核的計分,在業績考核辦法中已有明確的界定。但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如何考核,怎樣量化從而科學的計分,是具體操作中的一個難點。市國資委在實際工作中科學分析,總結出了“雙百分”的計分辦法。即將工作目標的計分辦法與原經營效益指標的計分辦法相銜接配套,將工作目標的考核結果逐項打分,基本分也為100分,在完成情況的基礎上上下浮動,區間為80-120分,再乘以權重計入考核總分。實現了工作目標和效益指標完成情況都將影響考核等級的目的,并將兩類目標的考核綜合后直接與薪酬掛鉤,從而大大提高了業績考核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