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8-20
今年下半年以來,南京市國資委以深化國資管理體制改革、組建新的市屬集團為契機,把改善國有企業董事會成員結構作為重點,在市屬集團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制度。
董事會構成為內部董事3人、外部董事2人(原則不超過5人)。內部董事由董事長、總經理和職工董事擔任,其中職工董事由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擔任;外部董事由市國資委負責從專業人士中遴選,代表出資人進入董事會。
外部董事要與熟悉企業情況的內部董事緊密協作,按照國有股東授權行使重大決策的職責。此舉能夠有效改善董事會成員的能力素質結構,有利于董事會科學合理決策,有利于董事會更好地代表出資人長遠和整體利益,從而實現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引入外部董事產生的擠占效應,還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董事會與經理層的交叉任職,為實現企業決策權與經營權的有效分離、保障董事會集體決策,以及下一步實現董事會管理經營層創造組織條件。
針對全市國有企業不同情況,南京市還提出了分類構建法人治理的要求:規模較小、業務單一的市屬集團全資子公司,一般不設董事會,只設1名執行董事,由集團領導人員兼任,旨在提高企業的決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