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副職將納入業績考核
石家莊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副職將納入業績考核

文章來源:石家莊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8-17
為進一步加大全員業績考核力度,切實加強和改進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副職業績考核,真正實現“工作有標準、管理全覆蓋、考核無盲區、獎懲有依據”,促進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規范、更有效,石家莊市國資委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副職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副職的業績考核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并明確將業績考核結果和企業副職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業績上、薪酬上,業績下、薪酬下”。
《指導意見》明確界定了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副職考核的“適用范圍”,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副職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將全部納入考核范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結合崗位職責參照納入考核。
《指導意見》提出,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要針對每位副職的崗位職責設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并可采取每年年初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與副職通過簽訂業績責任書等形式予以明確。考核時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其中,定量考核得分的權重原則上不低于60%。定性評價主體應由企業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一級子企業主要負責人等方面組成,并分別賦予適當權重。考核結果除了與薪酬掛鉤外,還作為崗位、職責分工調整的重要依據。企業副職的績效薪酬分配系數在企業主要負責人分配系數的0.6—0.9之間確定。
市國資委還將加強對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副職業績考核的督導檢查,對考核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得力的企業,將予以通報,并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