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內幕交易防控納入國企業績考核
江蘇將內幕交易防控納入國企業績考核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發布時間:2012-07-10
防控工作納入國企考核初步形成內外監管機制
針對國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活動相對頻繁的特點,近日,江蘇證監局與省國資委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15個方面明確各級國資管理部門、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加強內幕信息管理、落實內幕交易防控措施方面的責任,細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內幕信息的流轉與保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信息披露的流程。《實施意見》的出臺,為進一步完善國有上市公司內幕交易綜合防控體系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平臺和監管依據。
據悉,《實施意見》將內幕交易防控工作納入國有企業業績考核評價體系,并明確了證券監管部門對于國有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內幕信息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并依法采取相關監管措施的職權,初步形成國資系統內幕信息管理的國資系統內部考核問責與證監系統外部監管的綜合監管機制。
記者從江蘇證監局了解到,從2010年國辦發〔2010〕55號文頒布以來,該局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貫徹打防并重的理念,發揮內幕交易防控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多措并舉,積極探索適應江蘇資本市場特點的內幕交易防控舉措,建設具有轄區特色的內幕交易防控綜合體系。一方面,通過上市公司高管培訓、年報工作會議等多種途徑,加大對上市公司內幕交易防控的培訓力度,強化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責任;一方面,主動加強與省國資委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突出重點,推進上市公司落實內幕交易防控相關制度措施;同時,強化檢查督促,以“快速反應、高效查處”為標準,加強違規事件查處力度。此外,注重加強宣傳,營造防控內幕交易的社會共識和良好氛圍。
按照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明偉要求,目前江蘇證監局已制定貫徹落實證監會下發的“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兩個司法文件”的詳細工作方案,確立了組織落實、媒體宣傳、加強外聯、檢查總結、交流推進、強化培訓等6項重點內容,集中宣傳和培訓時間為期半年,通過多種宣傳渠道、宣傳方式,凝聚全行業力量,整合地方政府和黨政機關資源,開展面向全社會尤其是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開展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專項工作。
下一階段,江蘇證監局將推進省內幕交易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發揮工作,通過與江蘇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緊密合作,不斷積累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工作經驗,繼續做好內幕交易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