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資委召開省出資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集中檢查驗收座談會
湖北國資委召開省出資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集中檢查驗收座談會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5-29
近日,湖北省國資委召開省出資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集中檢查驗收座談會。會議聽取了各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的完成情況,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指出,三年來省出資企業不斷推動企業總法制顧問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優化企業法律資源,打造企業合規文化,逐步建立了與國資監管機制相協調、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配、與企業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基本完成。
會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認為當前省出資企業法制工作還存在“四個突出問題”:即部分企業對企業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總法制顧問專職化、專業化程度不高,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融合不夠,出資企業重要子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不強。
會議強調加強企業法制工作要做到“四個方面”:一是推進“五個融合”:即加強企業法制工作與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國際化經營、精細化管理、和諧發展的有效融合;二是著力“三個完善”:即繼續以完善法制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以完善總法律顧問制度為重點,以完善法制工作體系為支撐,推動企業法制工作不斷深化;三是實現“兩個提高”:即全面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進一步提升企業法制工作的層次和水平;四是做到“四抓四進”:即以地方國有重點企業與在鄂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對標為抓手、推進全省國資系統法制工作大格局建設,以總法律顧問履職評議和企業法律顧問等級資格評審為抓手、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以企業重大事項的法律審核為抓手、推進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以“六五”普法教育為抓手、推進依法治企能力建設。從而實現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即出資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全面實現100%,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達到80%以上,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完整鏈條全面形成,因企業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基本杜絕。
會議要求:對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沒有完成的企業,要進行督辦整改。高風險企業、高度競爭性行業、國有大型企業原則上都要配備專職總法律顧問,設置獨立法律事務機構。對于沒有達到要求的企業將約談企業主要領導人限期整改,總法律顧問企業沒有合適人選的,將會同組織部門向社會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