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資委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三個結合”
海南國資委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三個結合”

文章來源:海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3-08
2010年以來,海南省國資委制定施行了《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辦法》和《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改進考核方式方法,優化考核程序,切實將個人年度考核與崗位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同時與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結合起來組織實施,在機關考核工作中注重“三個結合”,起到很好的效果。
一是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一方面,在年初將省國資委黨委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從處室到責任人,劃分若干要素,制定統一量化標準、評價等級和評分標準,落實工作責任、增強督辦依據、推進督考結合,確保完成目標要求;另一方面,按照每名工作人員的崗位,對“德、能、勤、績、廉”表現和工作實際,用綜合評估的方法進行評價。
二是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要求各處室每半年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工作質量、工作完成情況等進行一次量化評價,并搞好半年總結。年終對照年初省國資委和省國資委黨委下達的重點工作任務,結合個人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通過個人總結、個人述職、民主測評、量化評價等步驟對機關工作人員的業務理論水平、本職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三是群眾測評和領導評估相結合。在考核過程中,既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又注重領導的評估,把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測評、打分和單位領導的評價和打分綜合起來。最后綜合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的結果、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的結果和群眾測評和領導評估的結果,確定每名工作人員最終的年度考核結果。通過上述過程,保證了年度考核內容的全面、真實,也保證了結果的客觀、公正、準確。以事實和數據分值說話,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成為機關之間比、學、趕、幫、超的新起點和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