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推動產權規范流轉 國有產權價值增值明顯
青島國資委推動產權規范流轉 國有產權價值增值明顯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1-11
一是創新產權管理機制,奠定國有產權順暢流轉的機制基礎。制定出臺了《關于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國資委[2011]22號),明確界定了市政府國資委與監管企業的國有產權監管職責,對企業級次較低、國有股權比例較小、企業規模不大的監管企業權屬子企業部分國有產權管理權限進行了下放,對企業國有產權變動、協議轉讓、無償劃轉等行為做了規范,并建立健全了監管企業批準備案、匯總報告、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制度,為加快國有企業重組整合、優化配置資源提供了機制保障。
二是實施產權信息動態監測,提高國有產權流轉管理信息化水平。借助信息化平臺,實施了國有產權登記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產權變動情況,隨時掌握國有產權動態分布情況,為國有產權整合重組提供了基礎性資料。建設了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信息監測系統,實施了產權交易市場動態監測,實時監控產權交易動態情況,實現了產權管理由事后、被動、靜態管理向全過程、主動、動態監管的轉變,提高了對國有產權流轉過程監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推動產權市場化流轉,實現國有產權流轉過程價值增值。完成了青島熱電集團所持青州市鑫泉熱力有限公司產權、青島自行車公司所持青島金鹿供暖公司產權等8項產權轉讓業務,推動了國有產權的市場化流轉。積極推行產權交易廣域網競價,實現了通過市場發現價格,促進了國有產權轉讓過程的保值增值。截至11月底,完成國有產權交易合同數19個,鑒證國有產權交易總額13.12億元,價值增值12.47%。開展了對萊西、平度、國信、華通、海灣、紅星化工等單位產權交易情況的專項稽查,確保了市屬國有企業入市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