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資委立足“四個著力”推進“十二五”國資法制建設
湖北國資委立足“四個著力”推進“十二五”國資法制建設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12-15
一、著力“五個融合”,充分發揮企業法制工作在培育一流國企中的支撐保障作用。一是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轉型升級的有效融合,加強企業轉型升級各項重大決策的法律審核;二是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科技創新的有效融合,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集中管理,推進科技創新;三是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有效融合,加強境外投資經營決策的法律論證,防控“走出去”經營風險;四是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精細化管理的有效融合,完善法律風險控制流程,積極探索建立集中高效的法律風險管控模式;五是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和諧發展的有效融合,加強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二、著力“兩個提高”,提升企業法制工作的層次和水平。一是全面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加強培訓,提升法律顧問持證上崗比率;試行企業法律顧問等級資格評審,拓寬提升通道,健全激勵機制,穩定骨干隊伍,提高整體素質。二是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健全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工作機制,加快企業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加大法律審核把關力度,完善企業內控機制,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著力“三個完善”,推動企業法制工作不斷深化。一是著力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全面杜絕因企業自身違規違約引發新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二是著力完善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立總法律顧問任職資格審查制度和履職評議制度,明確企業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班子成員或企業高管的定位,提高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和水平。三是著力完善企業法律管理工作體系。加快推進法律管理的規范化、系統化、信息化,建立健全法律管理程序嚴密、高效運行的制度體系和機制。
四、著力優化出資人法律服務,營造國資監管良好法治環境。開展“六五”普法,推進國資合規文化建設,大力培育法律至上、誠實守信、合規經營的國資法制理念,努力樹立責任國企、法制國企的良好形象;完善《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配套制度,指導幫助企業解決改革發展中遇到的政策法律問題;健全國資監管機構依法行權履責的工作程序,建立出資企業法律糾紛案件溝通協調機制,防范出資人法律風險,提高行權履職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