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國資委出臺八項舉措防范資金財務風險
江蘇鎮江國資委出臺八項舉措防范資金財務風險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12-05
為積極應對當前復雜的經濟環境,提高企業防御風險能力,近期,鎮江市國資委對市屬國有出資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調研,并就防范企業資金財務風險制定八項措施。
一是加強資金財務的組織與管理。建立財務總監委派制度。明確專職副總負責資金財務管理。
二是建立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建立資金財務月報制度。對資金情況全程跟蹤研判,及時提出對策。
三是適度控制項目投入。實行項目備案制、核準制。資金未落實不得啟動項目建設,嚴禁占用企業流動資金。
四是嚴格控制對外擔保。對投資公司的互保實行報備制。禁止對非國有出資企業提供擔保。不得為高風險單位提供互保。不得擅自對外捐贈、資助。
五是降低企業負債。適度采取出讓股權、增資擴股等方式,優化資本結構,降低企業負債。
六是降低兩項資金占用。采取有效措施內部挖潛、降本增效。以10月末為基準月,年底前兩項資金下降20%,非生產性支出壓縮15%,列入年度績效考核。
七是建立政銀企協進機制。加強與銀行溝通協調,拓展新的融資渠道,爭取金融機構支持。
八是發揮融資平臺功能。積極發揮擔保、典當、農貸公司等平臺作用,為企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