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10-20
青島國資委要求監管企業主業必須符合青島市國企發展規劃和本企業戰略定位和發展規劃,應具有競爭優勢和增長潛力,具有持續穩定盈利能力的產業;各企業主業原則上不超過三個。重要子企業的確認將以主營業務性質和對母企業的影響作為標準。下一步,青島市國資委將把監管企業主業和重要子企業作為“轉方式、調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加快發展的重點方向和領域,支持其產業升級和調整重組,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引導主業企業和重要子企業向提高核心競爭力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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