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推進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青島國資委推進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9-30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了地方國資委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座談會。會議總結了“十一五”時期和2010年地方國資委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分析了“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形勢,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具體要求。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勇同志對會議作出重要批示,邵寧副主任到會并做了重要講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有關領導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各地國資委和國有企業要統一思想,按照統一部署做好各項工作:一是貫徹落實“兩同步”,在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基礎上完善工資總額決定機制。
會議強調,在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建設方面,要繼續加快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改革進程,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在創新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機制方面,不斷探索職工收入分配分類調控的新方式,各類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新機制,以及董事會決定高管薪酬管理的新途徑。在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方面,要堅定勞動用工市場化改革方向,建立符合市場要求的用工管理機制,優化崗位體系建設,加強績效考核管理,合理確定用工形式,規范勞務派遣管理,落實國有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計劃,為企業發展儲備人才。在加快職工福利保障體系建設方面,要增強整體薪酬意識,加強企業福利管理和人工成本控制,規范職工福利管理,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規范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市政府國資委將重點從三個方面穩步推進監管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研究監管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指導意見,采取“提低、擴中、限高”方式,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進企業和諧穩定發展;二是完善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采取“管總額、管本部、管增幅、管差距”方式,分類調控企業工資增幅,促進工資總額增長與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擴大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范圍,逐步將城市公共服務企業納入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范圍;三是修改完善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健全市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工作機制,加大分類考核與行業對標考核工作力度,探索經濟增加值的考核與薪酬體系,強化企業負責人薪酬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企業負責人薪酬增長與經營業績相協調,與職工工資增長及企業可承受能力相適應,實現企業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