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無錫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9-02
一是組織業務培訓,提高寫作水平。組織委機關人員進行公文寫作業務培訓,認真學習《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邀請市行政學院教授傳授公文寫作要領、公文處理規范、文稿起草技巧、公文語言特點等公文業務知識,努力提高公文寫作水平和公文處理能力。
二是加強公文登記,完善保密制度。所有公文進出統一由辦公室歸口管理,每個環節嚴格落實簽名登記制度,完善保密制度,落實保密責任,確保不出現失泄密事故。
三是規范行文程序,提高公文質量。按照行文關系和職權范圍行文,正確把握行文規則,確保行文質量。按公文處理辦法規范文字內容和體例格式,確保公文內容要簡明扼要,觀點明確,表達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準確無誤,印制符合公文格式。
四是嚴格公文審核,明確工作責任。堅持嚴謹、細致的審核原則,各種公文按照職能區分,經領導批閱,承辦處室指定專人擬稿,處室負責人審查,委辦公室核稿,委主任辦公會議討論定稿,送分管領導審核簽發,涉及重要事項的公文由委主要領導審閱、簽發的審核程序嚴格把關,增強公文審核人員的公文質量意識和辦文責任意識。
五是落實督辦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辦公室負責及時督辦,督促公文承辦人員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結,跟蹤反饋辦文情況,防止漏辦或延誤,堅決杜絕拖延、推諉和延誤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