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四川新聞網 發布時間:2011-08-11
近日,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人社廳、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出臺《河北省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到今年年底,河北省老工傷人員將全部納入統籌管理。
據河北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處長李元河介紹,河北省從2006年開始解決“老工傷”問題,從全國范圍來看起步較早。截至今年4月底,河北省全部國有企業有傷殘等級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全部納入統籌管理,計11萬多人。
據介紹,企業“老工傷“納入社會統籌,需企業向工傷保險行政、鑒定、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按照一定程序進行。
新納入統籌管理人員相關待遇經重新核定后從2011年1月1日開始計發,納入前的待遇不再補發。且待遇重新核定時應綜合考慮本人目前待遇標準確定后國家相關標準的調整情況,如調整后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據了解,近期,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國資委、監察廳四部門將聯合開展對全省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資金使用和工作進度情況,同時,還要監督檢查應當由企業支付待遇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該提高的提高,該補發的補發,確保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落到實處。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糾正,對完不成進度要求的通報批評;對發現的擠占、挪用、貪污等違紀違法行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