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堅持“四項原則”加強捐贈管理工作
青島國資委堅持“四項原則”加強捐贈管理工作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7-07
2011年上半年,青島市政府國資委共備案或核準企業對外捐贈事項11項,涉及財物價值300余萬元。在開展捐贈事項的過程中,市政府國資委嚴格把握以下四項原則:一是倡導個人捐贈為主的原則,鼓勵企業經營者和職工積極為社會公益事業奉獻愛心,禁止企業將其擁有的財產以個人名義對外捐贈。二是堅持企業捐贈須備案核準的原則,對企業以擁有的國有資產對外捐贈的,須根據其對外捐贈資產價值的數額標準報市政府國資委備案或核準。三是恪守自愿無償的原則,企業對外捐贈,不得要求受贈方在融資、市場準入、行政許可等方面創造便利條件,也不得以捐贈為名從事營利性活動。四是奉行量力而行的原則,企業嚴重虧損或者對外捐贈后影響到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企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不得對外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