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資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見》
湖北國資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見》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6-22
近日,湖北省國資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見》,就進一步加強省出資企業法務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出了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
《意見》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在規范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完善企業總法律顧問配備的基礎上,建立總法律顧問任職資格審查制度和總法律顧問述職評議制度,適時啟動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工作,提高企業法律顧問的業務素質和執業水平。二是加強出資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由省國資委成立“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協調委員會”,并完善出資企業重大法律糾紛的報告、備案制度,將法律糾紛的備案管理列入總法律顧問述職評議的考核依據。三是規范法律服務中介機構的選聘和管理,建立“省出資企業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備選庫”,并實施動態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出資企業重大事項聯審會簽制度,對出資企業報請省國資委審核或股東會決議的重大涉法事項,應提供法律意見書,未按規定提供的,省國資委將不列入審核程序。
《意見》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加強湖北省屬出資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促進企業法制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防范法律風險,維護出資人和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