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主要黨政官員和國企高管納入經濟責任審計
北京市主要黨政官員和國企高管納入經濟責任審計

文章來源:新京報 發布時間:2011-06-10
經濟責任審計擴大至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紀檢部門、組織部門等將介入經濟審計過程。前日,北京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政府投資納入經濟責任審計
2009年起,北京經濟審計對象首次面向區(縣)長和市級部門領導。前日通過的《辦法》,審計對象再次擴大,明確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都要接受經濟審計監督。
除了審計對象,《辦法》另對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內容等環節,做出細化安排。據北京市審計局此前通報,今年,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內容,將覆蓋政府部門的主要經濟活動,如針對區縣領導干部的審計,涉及財政收支、國有資產、土地管理等方面;而市級部門領導干部的審計,則囊括預算執行、重要經濟事項等。
社會組織介入經濟責任審計
有結果無責任,審計責任追究責任制度缺失,不少專家曾提出這一質疑。
對此,《辦法》規定,將引入有條件的社會組織介入審計。而北京市紀委、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人都曾表示,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將融入領導干部管理監督、廉政風險防范、干部選拔任用等環節,經濟審計只要出現問題,升遷等個人仕途發展都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