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四項措施”確保做好2011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青島國資委“四項措施”確保做好2011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4-12
2011年青島市“兩會”結束后,青島國資委共收到大會交辦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10件。為確保做好2011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青島國資委采取“四項措施”加大辦理力度:
一是召開主任辦公會,專題研究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同時根據會議確定事項印發《關于做好2011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落實責任人,明確責任分工和辦理時限;
二是根據市政府關于開展政府部門領導重點督辦建議提案的工作要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將承辦的3件主辦件全部確定為領導重點督辦件,將由委領導進行督查,并親自帶隊向代表委員進行面復,推進重點督辦件的辦理落實。
三是要求各責任處室深化“雙互動工作法”,加強與代表委員的辦理互動,利用各種方式邀請代表委員參與辦理過程、了解辦理動態,實現整個辦理過程的透明化、互動化,讓代表委員理解在辦理之中、滿意在答復之前,使辦理工作更加公開透明,更加貼近民意。
四是將主辦、協辦的建議提案辦理情況納入處室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對各處室的辦理工作進行督辦,以確保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實現“辦結率、答復率、滿意率”三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