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關于加強管理促進省級國有投融資平臺公司規范發展的試行意見》
湖北出臺《關于加強管理促進省級國有投融資平臺公司規范發展的試行意見》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3-22
為了防范投融資風險,增強投融資能力,促進省級國有投融資平臺公司規范運作、健康發展,3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管理促進省級國有投融資平臺公司規范發展的試行意見》(鄂政發〔2011〕14號)。該《意見》提出從五個方面規范平臺公司發展。
一是明確功能定位,堅持基本原則。要求平臺公司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湖北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按照公益性、引導性、發展性的要求,整合集約政府國有資源,運用市場化手段,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不斷壯大自身實力,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分工明確、主業突出、運營規范的投融資平臺體系,為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產業發展及其他政策性項目提供優質的投融資服務,促進全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各平臺公司應按上述要求,在報湖北省國資委審核確認的基礎上明晰主業,實現集約發展。平臺公司要根據自身公益性和政策性的特點,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加快發展和防范風險相統一、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統籌兼顧等四條原則規范發展。
二是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職責權限。理順管理體制,按照政資分開、政企分開、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明確平臺公司、出資人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權限,保障平臺公司、出資人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合法權益。
三是完善治理結構,促進規范運作。平臺公司建立和完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湖北省政府對國有獨資平臺公司派駐監事會,對平臺公司履行監督職責。平臺公司依法制訂公司章程,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章制度,明確決策、審批權限和程序。
四是建立補償機制,支持做大做強。湖北省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平臺公司資本金及資產注入機制、虧損彌補機制、特許經營權授予機制等政策補償機制,支持平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各平臺公司加強資本運營,大力開展并購重組,探索資產證券化途徑,靈活運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信托計劃、產業基金等融資手段,創新項目融資,爭取間接融資,擴大直接融資,提高投融資能力,增強發展后勁。
五是規范經營管理,有效防范風險。湖北省國資委及相關部門應各負其責,切實加強對平臺公司的監管,有效防范風險。重點在規范投融資項目審批、規范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規范產(股)權轉讓及改制重組、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等七個方面作出了一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