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3-17
一是在企業管理制度規范上實現新突破。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工作制度,明確各自權責,確保各方依法依規行權履責。規范企業領導人員任免程序,建立定期考察制度。加大對市管企業領導人員培訓力度,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經營管理能力和決策水平。
二是在加快推進國企改革上實現新突破。穩妥推進城建開發公司等市管企業公司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積極推動桃威鐵路、威海船廠等重點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力促做大做強。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18戶競爭性中小企業國有資本退出步伐,優化結構調整,盤活存量資產。
三是在完善經營業績考核上實現新突破。將規模較大二級企業的重要財務指標納入考核體系。積極探索國有企業公平有效的分配制度,研究提出工資總額預算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強企業經濟運行監管,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是在加強企業投融資和財務監督管理上實現新突破。重點引導企業將投融資計劃列入預算管理,指導企業加強對重大投融資事項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防范投融資風險。指導企業科學編制預算,規范執行預算,努力降低財務成本,壓縮非生產性開支。通過開展會計管理達標等活動,不斷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切實防控財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