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力破解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
湖北省大力破解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

文章來源:湖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3-03
近幾年來,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強有力領導下,省國資委把破解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作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重頭戲來抓,淌“深水區”、啃“硬骨頭”、打“攻堅戰”,為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創造了良好環境,促進了全省國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2010年末,全省規模以上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戶數為829戶,僅占全省工業的5.22%,但資產總額達11948.83億元,占全省工業的59.1%;當年完成增加值2512.96億元、實現銷售收入9026.98億元、實現利潤586.24億元、上交稅金644.67 億元,分別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的40.95 %、43.36 %、48.46 %和64.35 %。湖北省的做法為“六個加強、六個落實”:
一、加強調查研究,落實遺留問題。截止2010年底,湖北省已有10302戶中小企業完成改制,總體改制面達到97.23% , 115萬職工解除了勞動關系,共支付職工安置費258億元。湖北國企改制集中推進階段的面上工作雖基本結束,但還存在大量歷史遺留問題。2010年9月,湖北省國資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對改制遺留進行清理、分類,基本落實了企業改制遺留問題,主要分為五類:一是職工安置不徹底。主要包括少數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不到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沒有落實到位;內退人員生活費標準偏低等。二是債務難破解。主要包括少數企業的不良金融債務、拖欠職工債務、拖欠國家稅收等。三是企業辦社會職能難分離。四是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難到位。五是企業改制后土地、房產難過戶。形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有改制資金籌措困難、政策缺乏銜接配套、新出臺政策剛性影響、企業自加壓力不夠等。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破解責任。湖北省從加強組織領導入手,有效落實了破解遺留問題的責任。一是積極爭取領導支持。在省國資委的爭取下,2009年,省政府成立了新的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以省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四位副省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加強了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形成了全省上下整體聯動,全力破解國企改制遺留問題的新局面。二是建立整改工作責任制。2010年下半年,湖北省國資委專門召開了改制遺留問題整改工作會議,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將具體整改事項落實到人,做到工作專班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任務落實。三是切實抓好檢查督辦。省國資委成立了以委領導為組長,機關處室、監事會負責同志參加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委領導掛點督辦制度,每位委領導、監事會主席,帶領1-2個處室,聯系1-2家出資企業,確保了改制遺留問題破解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資金籌措,落實經費來源。湖北省國資委采取多種方式籌措資金,促進了改制企業一些“老、大、難”歷史遺留問題的有效解決。一是通過資產處置變現。據初步統計,在湖北省國企改革中,以資產變現方式籌資150多億元。二是通過債務打包縮水。全省采取對不良金融債務整體縮水打包回購、集中處置的方式,化解企業債務。特別是利用開行貸款資金20.83億,先后整體收購了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鄂不良債權本息617億元,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國有企業的歷史債務。三是通過戰略重組引資。全省各地始終堅持把改革、調整、重組和發展結合起來,通過引進境外資本、民營資本有效激活國有存量資本,既分擔了改制成本,又壯大了企業實力。四是通過爭取政策扶持。通過積極爭取國家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關破企業退休人員醫保補助等扶持政策,解決了一大批國有特困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五是通過財政資金補助。各級財政部門按照黨委、政府的要求,一方面通過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籌措一部分資金,另一方面通過預算安排資金,確保了國有企業改革必須的經費支出。
四、加強規范引導,落實政策措施。湖北省針對改制遺留問題的特點和現狀,與時俱進,修訂完善或新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了對破解遺留問題的引導和規范。據統計,2007年至今,湖北省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國有經濟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07〕45號)、《關于進一步推進省直機關所屬企業脫鉤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06〕32號)、《關于推進省直機關企業和經濟實體新一輪脫鉤改制工作的意見》(鄂辦發〔2009〕57號)、《湖北省國資委關于加快推進省出資企業重組整合的指導意見(試行)》,《省國資委關于做好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確保企業穩定的通知》(鄂國資改組〔2009〕227號)等10個政策性文件,11個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個省委專題會議紀要,規范了企業職工安置、債務化解、社保續接、社會職能移交、調整重組等相關政策,為盡快解決改制遺留問題,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五、加強集中托管,落實退出路徑。2007年,湖北省政府批準在省國資委成立企業托管中心,對資不抵債、停業半停業企業的資產、債務及退休、內退人員進行集中托管,共接收了100多戶脫鉤企業,構筑了劣勢企業批量退出市場的快速通道。一是科學構建托管平臺。企業托管中心采取“統分結合”的模式運行,實行“托管中心——留守專班”雙層組織構架,托管中心對托管企業的財務收支、資產處置、破產清算、關閉注銷、留守人員統一管理,負責托管的全局性重大工作;留守專班受托管中心的委托負責一個或幾個企業的托管工作,具體承擔資產債務處置、退休內退人員管理、司法應訴及企業銷號等事務性工作。二是妥善解決遺留問題。根據被托管企業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變現資產、保全資產、盤活資產、主動償債、削債談判等方式處置資產債務,縮短處置時間,降低償債成本,盤活存量資產;同時積極爭取屬地政府及社區的支持,大力推進解除勞動關系職工和退休內退人員的“社區化管理”工作。三是抓緊推進清算注銷。組織專班對托管企業進行主動清算,逐戶建立清算企業檔案,依法有序地辦理企業法人退出手續。具體分四類進行:即對沒有資產、沒有辦理年檢的企業,統一主動清算后協助工商部門吊銷;對資產和債務以及其他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企業,依法分批辦理工商注銷手續;對資產和債務比較簡單,有無形資產和經營價值的企業,通過產權市場公開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對債務規模大、嚴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現破產銷戶。
六、加強職工安置,落實合法權益。湖北省切實加強職工安置工作,確保了職工合法權益的落實。一是統一標準制定職工安置方案。明確了職工安置的統一政策標準,做到了統籌兼顧,沒有發生攀比現象。二是統一規定審議通過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制定后,嚴格按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召開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審議,確保了職工的參與權、監督權、決策權、表達權。三是統一流程核實和兌現職工安置費用。對省直脫鉤改制企業,組織制訂了安置費用兌現的操作規程,組織專班統一核實,對解除勞動關系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和工資、生活費等拖欠費用以銀行存折直接發放到職工手中,對拖欠職工各項社保費用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社保賬戶,對離退休、內退人員預留費用實行“集中托管、逐月支付”,確保了職工安置費用及時到位。四是分別處理職工安置個案問題。在統一處置原則和方法,保持政策統一性和連續性的前提下,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制定處理個案問題的措施,盡力解決職工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