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3-02
一是加快推進一般競爭性中小企業國有資本退出步伐。對二輕工業公司等18戶市屬國有(集體)中小企業,加強與企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督導企業結合實際盡快確定改制意見,啟動改制程序,加快國有資本退出步伐。目前市醫藥總公司及所屬子企業國有資本已全部退出。
二是加快推進市管企業公司制改革。對傳統工廠制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依法依規建立公司章程。目前全市已有9家市管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革,其中6家為組建集團公司。
三是加快推進大中型骨干企業戰略重組。積極引進央企、省企等投資者,對威海港、威海船廠等企業實行戰略重組。目前威海船廠已與北京中航技有限公司簽訂合資經營山東威海船廠協議,引進資金3億元;威海港、桃威鐵路等企業的重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
四是加快推進企業內部改革。建立健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工作制度,明確權責,規范決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