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杭州市國資委以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為龍頭,以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重點,不斷完善市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促進了收入分配的規范、公平和合理。
一是在效益考核辦法中創造性地引入經濟增加值(EVA)指標,建立與企業效益掛鉤的分類工資浮動體系,促進了企業價值的創造和提升;
二是在工資總額確定中,明確企業允許列支工資的統一區間,并根據企業平均工資的水平,按三類標準確定考核要求和不同的工資增長比例,體現了“保低、擴中、限高”的政策導向;
三是在規范經營者收入分配行為中,規定經營者收入增長不得超過企業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少列工資形成的利潤不得計算經營者經營業績,規范了企業內部分配行為;
四是在維護職工利益過程中,確定職工最低實發工資水平和最低工資增長率,將應提工資管理改為實發工資管理。同時針對物價上漲的情況,在全省國資系統內率先構建了職工工資增長與CPI掛鉤的機制。通過以上措施,市屬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得到了穩定增長,據測算,去年杭州市79家市屬國有企業人均工資同比增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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