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資委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回眸
廈門國資委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回眸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1-27
“十一五”時期,廈門市國資委在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些有益經驗,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一、產權管理制度不斷完善
法規是依據,制度是根本。“十一五”期間,廈門市國資委先后制訂出臺了8項相關規章制度:《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聘請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廈門市企業重大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暫行規定》、《廈門市國有企業擔保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資產出租管理的指導意見》、《廈門市國有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關于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實行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結果公示制度的通知》,不斷完善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法規制度體系。
二、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更加規范
一是規范資產評估項目管理辦法。2007年底出臺的《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對評估行為、評估委托主體、評估中介機構選聘、評估報告要素、核準制與備案制范圍的劃分及其程序、核準項目專家論證及專家庫管理等進行規范。二是規范資產評估中介機構的選聘。2007年底出臺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聘請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對廈門市國資委及所出資企業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行為進行規范,要求所出資企業公開選聘中介機構,特別是需核準的重大資產評估項目,均必須采取公開選聘的方式選定評估中介機構,防止聘請中介機構的“暗箱”操作。三是規范核準評估項目管理和專家評審工作。2008年11月出臺《廈門市企業重大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暫行辦法》,印發《關于申報或推薦資產評估評審專家庫成員的通知》,組織申報、推薦資產評估評審專家庫成員工作,2009年初建立了“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評審專家庫”,對重大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防止國有資產被低評作價造成損失。“十一五”時期,共辦理資產評估核準項目33項,評估前資產總額257.93億元,凈資產130.06億元,評估后資產總額318.93億元,增值23.65%,凈資產186.23億元,增值43.19%;資產評估備案項目353項,評估前資產總額134.93億元,凈資產48.58億元,評估后資產總額159.12億元,增值17.93%,凈資產73.33億元,增值50.95%。
三、摸清“家底”,夯實基礎,及時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2006年,廈門市對市屬國有企業及企業國有資產進行了重新整合,市屬一類國有企業由原來的30余戶,整合為市直管10戶,委托主管部門管理的10戶,明確由各區政府(管委會)管理的3戶。整合后,廈門市國資委立即組織開展了全面的清產核資工作,夯實了企業的“家底”,全面摸清了所監管國有資產的狀況和分布,推動所監管企業統一執行新企業會計制度。2010年初,廈門市政府將8戶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委托給廈門市國資委監管,廈門市國資委立即組織這8戶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開展了清產核資工作,并在清產核資后對其實行全面企業化管理,統一執行了《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制度》。
四、國有產權轉讓逐步規范,產權交易范圍不斷拓展
認真執行國有產權轉讓、劃轉的規章制度,加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劃轉監管力度,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不斷拓展交易項目和領域,在廈門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中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五年來,審批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達144宗,在廈門市產權交易中心完成各類產權交易526宗,交易金額33.92億元,其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375宗,占全部產權交易宗數的71.29%,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金額28.02億元,占全部交易金額82.61%,轉讓金額與評估值相比增值14.93%。2006年廈門市政府將行政資源和社會公共資源的交易也交給廈門市產權交易中心公開進行;2009年9月起,廈門市國資委又將各監管企業重大資產出租項目也納入市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招租。
五、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覆蓋市區兩級國有企業
在2006年市屬國有企業整合和對整合后的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基礎上,2007年下半年起,廈門市國資委及時開展了全市的企業國有資產占有產權登記和換發新證工作。經過三年的努力,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已經覆蓋市、區兩級國有企業,為掌握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奠定了基礎。截至目前,已辦理產權登記企業632戶,其中:市屬監管企業486戶,市屬非監管企業32戶,區屬企業114戶。
六、規范擔保行為,防控擔保風險,維護國有資產安全
2009年6月出臺了《廈門市國有企業擔保管理暫行辦法》,對市國有企業擔保管理的職責、擔保對象和范圍、擔保管理的事項以及責任追究都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出臺后專門組織了宣講、培訓,讓企業管理人員理解《辦法》的主要內容。根據《辦法》的規定,通過企業年度擔保情況和風險管控情況報告、廈門市國資委組織的抽查和監事會的監督,強化督促《辦法》的執行,防范擔保風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