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湖北省省委、省政府出臺的《法治湖北建設綱要》, 近日湖北省國資委出臺了《湖北省國資系統法治建設實施意見》。該意見從四個方面對貫徹落實《法治湖北建設綱要》進行了明確。
一是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二是明確了總體目標。即要實現出資人依法履行職責到位和出資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的目標。
三是明確了主要任務。即重點做好四項工作:第一,依法監管,著力構建一個更具規范力的國資法治建設監管體制;第二,依法治企,大力構建一個更具控制力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第三,深化教育,大力培育一個更具凝聚力的國資法治建設文化體系;第四,夯實基礎,不斷構建一個更具保障力的國資法治建設組織體系。
四是明確了行動進程。全省國資法治建設工作從2010年開始實施,至2020年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在2010年前完成宣傳發動和納入目標考核部署工作,層層進行目標責任分解,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和辦法。第二階段:2011-2015年,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湖北建設綱要》和本辦法提出的各項任務,基本實現本系統的法治化目標。第三階段:2016-2020年,鞏固全省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成果,全面提高全省國資機關、所屬出資企業法治化水平,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和總結工作。
該意見的實施對于提高全省國資系統 “依法監管”和“依法治企”的水平,促進國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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