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北省國資委出臺《出資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以來,中央在鄂企業、省屬出資企業及部分市州出資企業報請省國資委協調處理的各種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約70余起,直接涉案金額達22億。這些法律糾紛中企業改制案件多,歷史遺留案件多,不僅涉及產品質量、房屋租賃、股東出資、礦產權屬、知識產權、撥改貸等各類糾紛,同時由于法制意識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規范、資料保存不齊全,使得法律糾紛隨著企業發展和國家法律政策的不斷完善逐漸演變成法律關系復雜、利益沖突尖銳的糾紛,致使案件協調涉及的范圍廣、難度大、時間長。為此,省國資委通過積極提供法律支持,多方協調司法機關,使出資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備案和協調工作日益規范,一大批積案、難案逐步化解,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基本解決,目前已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近6億元,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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