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完成從財務總監制度向監事會工作制度的轉變。近日,蘇州市國資委組織相關人員赴新疆烏魯木齊市國資委學習考察監事會工作,烏市國有企業監事會辦公室李伯軍主任對烏市監事會建設情況進行了介紹。一是健全工作機構,為烏市監事會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烏市監事會辦公室是一個獨立的機構,直接對市政府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負責,可以較好地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二是建章立制,為監事會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證。幾年來,烏市結合監事會工作的實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切實可行、門類齊全的工作制度和方法,如《監事會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監事會工作聯絡暫行辦法》、《監事會監督評價企業的指標體系》、《監事會與企業紀檢、審計、工會工作協作辦法》、《監督報告提交辦法》等十六個類別,這些制度和工作規程,起到了以制度管會,以制度監督管理之目的,使監事會工作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完善。三是找準切入點,為監事會工作提供了效率保障。烏市提出的由母公司向子公司監督延伸;由財務監督向重點項目檢查監督延伸;由國有獨資企業向參控股公司監督延伸;規定外派專職監事每周不少于二天在企業辦公,全年駐企時間不少于45天等工作機制和要求,找準了監事會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三個延伸,一個進駐”強化了監督時效,做到:以重大決策監督為重點開展事前監督;以重大經營活動為重點開展事中監督;以財務監督為中心,通過對派駐企業全程監督發現的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整改為重點,開展事后監督,不僅提高了監督的效率,還有效地控制了風險。
烏市國資委監事會工作經過五年多時間的工作實踐,總結出了許多成功經驗,為做好蘇州國資監事會工作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主要收獲和體會:一是建立健全堅強的領導工作機制,落實組織保障。監事會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全方位的工作,涉及組織、人事、審計、財務、稅務等等多個部門,在實際工作中,會面臨許多矛盾和困難,難于形成合力,這就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領導集體,才能保障監事會健康、順利地開展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監事會工作機制,是監事會工作依法履責的制度保障。按照《蘇州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落實這些職權,必須建立一整套比較完善的工作機制,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監事會與國有企業各個方面的關系,確定監事會的具體職責權限和履責方式,形成監事會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三是轉變思維方式,創新監事會工作方法,實施有效監管。烏市的實踐證明,當出現問題和難點時,以互動交流共同探討,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隨著國企的改革與發展,股權多元化公司會越來越多,要有效地實施對非國有獨資企業的監管,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又一項重要工作,不能再照搬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的工作方法,要不斷探索新的監事會工作思路,以適應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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