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日前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出臺文件,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
在省國土資源廳下發的《關于嚴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中,省國土資源廳要求,山東省要嚴格把握商品房用地市場準入關口,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同時,山東省還要規范住房用地出讓條件監管,嚴格出讓合同管理,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土地出讓成交后不得改變容積率等規劃控制指標,確需改變的,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組織供地。
山東省業內人士稱,省國土資源廳的這一政策,將有強大資金勢力的非房地產主業國有企業限制在土地市場之外,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土地市場的非理性競價,有助于建設用地價格恢復到合理區間,進而遏止房價繼續上漲勢頭。
省國土資源廳還要求,山東省各地應加強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的計劃指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住房建設規劃和計劃及棚戶區改造規劃,結合本地區已供土地開發利用情況和閑置土地處置情況,編制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要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塊,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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