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蘭州晨報 發布時間:2010-07-14
甘肅省社會團體和國企“小金庫”專項治理全面啟動
甘肅省紀委、監察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甘肅省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甘肅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標志著甘肅省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啟動,其中,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等省內支柱型國企以及有群眾舉報的企業或單位都將是治理重點。這是記者7月13日從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的。
甘肅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已經開始了一年多,并已清理出了“小金庫”699個,今年的“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我省首次將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納入整治范疇。
社會團體“小金庫”治理范圍是指在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社會團體和公募基金會,凡社會團體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屬于“小金庫”。檢查清理重點是2008年以來,各個社會團體“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7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
對設立社會團體“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往年度。治理重點:行業性社會團體、有政府資助和財政撥款項目的、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的、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社會團體。
此次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范圍包括:由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和受托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由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治理重點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和支柱地位的企業或單位;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或單位的表外資產金額較大的企業或單位等。
據了解,“小金庫”舉報電話:0931-8891044;舉報電子信箱:gsxjk01@163.com;舉報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東崗西路696號省財政廳10樓。
有關人員介紹,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收到了多起“小金庫”的線索舉報,截至目前,一些重要舉報線索相關部門正在核實查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