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防汛抗災工作的全面布署,認真分析查找本企業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特別是降雨集中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企業,落實好各項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做到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對受災情影響的權屬企業,有關集團公司要密切跟蹤災情發展,并根據需要,視情況及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幫助開展救災工作。
二是認真排查,加強防控。要加強對礦山、電力、民爆、冶金、建筑、交通運輸、危險路段、橋涵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企業排查和防控,發現問題,立即采取切實有力措施。煤礦企業要加強對水患礦井的監控,對降雨集中的礦山必須停止生產,撤出作業人員,以防事故發生。高速公路企業要加強路面及相關安全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特別是對可能出現山體滑坡、路面損壞的路段,要嚴密監控,對已經發生的局部路段災情,要組織力量搶險,盡快恢復通車。道路和水上運輸企業要合理安排、調整好客運班次,嚴防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對高層建筑懸掛物、廣告牌、塔吊等的檢查,防止發生建筑施工事故。危化品企業要加強危險源點以及生產、儲存、運輸的監控和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三是加強應急救援工作。要求各企業要督促好所屬企業加強與氣象和防汛部門聯系,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的預測預報情況,落實應急物資和裝備,一旦出現險情或事故發生,要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要堅決轉移處于危險區域和地段的職工和設備,要做到處置果斷、保障有力、救援有效,把災情或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是團結協助,形成合力。對受災企業搶險及恢復生產所需的資金、物資和人員,各所出資企業之間要相互支援,支持受災企業盡快恢復生產。
五是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要求各企業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實好值班制度,受災情影響的企業,領導要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力量,確保24小時有帶班領導。對重大災情要及時上報省國資委,做到各項數據上報及時、快捷,對出現的災情要立即統計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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