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國資委對自治區國有大型企業用人用工做出明確規定:一是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推進用人用工制度改革,完善用人用工辦法,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切實增強內部活力。二是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和子、分公司班子成員的選聘,應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接受職工監督。三是企業增加勞動用工,應按照市場化的要求,制定用工方案,合理定崗定員,確定資格條件,集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要嚴控用工人數,嚴控人工成本,堅決杜絕裙帶關系、超員進人、掛靠領薪等不正之風。四是企業領導人員調離不得將原單位司機等工作人員帶到新任職企業。五是自治區國資委將對企業用人用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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