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夏國資委牢牢把握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定位,遵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認真落實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及時總結,不斷創新,國資監管體系日趨完善。
一是完善監管制度。2008年以來,在認真總結國有資產損失和流失教訓的基礎上,針對國資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先后制定了20多個改進和加強國資監管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內容涵蓋業績考核、薪酬管理、財務監督、產權管理、投資管理、國有產權代表管理、監事會監督等方面,國資監管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
二是理順體制機制。實施了區直機關所辦企業脫鉤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國資監管領域不斷拓寬。準確把握履行出資人職責和尊重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關系,對屬出資人職責的事項嚴格依法加強監管,堅決管住、管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對屬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由企業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充分調動企業的主動性、積極性。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按照“依法監管、簡易可行、注重實效”的原則,積極探索創新國資監管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徑,增強了國資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其中,將凈資產收益率在全國同行業的位移作為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主要指標、國資委外派監事會改為按照《公司法》委派部分監事經法定程序進入企業監事會、量化企業經營決策責任追究等做法走在全國前列。
四是強化激勵約束。堅持激勵約束并重,通過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跨越杯”競賽活動、調整企業領導人員績效年薪留存比例、嚴格重大經營責任追究等激勵約束措施,進一步強化了企業領導人員的責任意識,落實了國有資產經營責任。
五是提高監管能力。把提高監管效能作為做好國資監管工作的前提,先后舉辦了效能建設學習班、科學發展觀學習班、監事培訓班、財務知識培訓班、國有產權管理培訓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培訓班等,邀請區內外專家講課,進一步提高了機關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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