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建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的通知》(國資廳發產權〔2010〕5號)精神,無錫國資委認真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范圍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做好運行情況信息報送工作。
一是落實工作責任。要求所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明確內部工作職責的基礎上,指定專人負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送工作,確保工作落實。
二是嚴格操作程序。規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告文件必須按照上市公司內部管理程序報經企業負責人審核后,按管理層次逐級上報。
三是確保報送質量。依據國務院國資委編制的表式、填報說明和軟件操作要求,及時完成企業基本信息和有關指標表格的填報工作,按時上報所股上市公司的運行情況,并確保數據資料真實、準確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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