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選聘中介機構的評標辦法進行改進。在原公開招選基礎上,07年將評標辦法改為以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定中介機構。通過此項改革,幾年來支付的改制企業審計、評估費用及國有企業年終決算審計費用比國家規定的費用標準減少了30%左右,預計節約監管費用110多萬元。
二是積極引導企業采取公開競價方式確定公物拍賣機構。在市屬國有企業處置實物資產時,引導企業通過公開競價確定公物拍賣機構,提高資產處置的增值最大化。自07年以來,市屬多家國有企業通過競價方式確定公物拍賣機構進行資產處置,支付的拍賣傭金比國家規定的標準降低了4%。其中09年市國資集團公司通過上述方式處置抵債房產1115萬元,節約拍賣傭金40多萬元,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是積極協調產權交易中心等單位減少交易傭金。在市屬國有產權進場交易時,主動協調產權交易中心及經紀會員,最大程度地減少交易傭金等費用,以此降低交易價格,吸引更多的意向方,實現產權交易的最大化。幾年來,市國資委共組織32項企業國有產權進入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交易,成交總額3.49億元,增值0.93 億元,平均溢價率為26.76%,實現了國有產權價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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