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范和加強企業戰略管理。市屬企業從2010年開始制定五年發展戰略和規劃并報國資委備案。積極推動企業創建產品和服務品牌,努力提高企業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二是規范和加強企業風險管理。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和完善企業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班子議事規劃和決策程序。推進市屬企業全面實施《企業財務通則》,規范企業財務行為,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有效防范經營風險。
三是規范和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指導企業編制和修訂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四是規范和加強企業成本管理。加強企業成本費用管理,科學制定企業生產計劃和生產作業計劃,加大力度降低非生產性支出。全面實施以財務為重點的預算管理,以現金流為核心,對企業資產運營、成本控制等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提高資金運營效率,降低財務成本。
五是規范和加強企業服務管理。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目標,確保市屬公益性企業水、電、氣、暖等公共品的供應。及時督促企業根據行評中的建議和意見,查擺不足,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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