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常熟市國有(市屬集體)資產的運營和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對社會各類資本的引領、導向和帶動作用,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國有(市屬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常發[2009]40號)文件精神,常熟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中的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市屬集體企業分類實施歸并、整合和重組。 全市經營性國有資產重組為以投資管理、公共產業、實體經營為主的三個具有較強綜合實力和經營能力的規模型市級資產經營公司。具體實施辦法為:
一是做大“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是全市性以投資管理為主的公司,主要履行國有資產的功能性投資,實施政府提出國有資產和資源的戰略投資,發揮國有資本對社會各類資本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并承擔政府融資擔保平臺功能。
二是重組“市城市經營投資公司”。市城市經營投資公司是以公共產業投資為主的公司。主要是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城市信息化產業、城市交通建設等城市發展方面的投資,并承擔政府發行債券、項目融資和擔保平臺等功能。
三是組建“江蘇江南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江南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是以實體經營為主的公司,主要通過盤活存量、發掘增量,進行資本運作實現國有資產增值最大化。 三大公司管理模式上采取市國資辦直接監管的方式,資產經營公司作為營運主體,履行所屬全資、控(參)股企業的出資職責,以股東身份行使相關權利,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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