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市市屬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出臺,并于2009年11月22日起執行。《暫行辦法》主要依據《企業國資法》、《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借鑒了國內其他城市出臺的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管理辦法,結合了連云港市國資監管的實際情況。
《暫行辦法》明確了連云港市屬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的范圍和科學劃分了市政府、市國資委和市屬國家出資企業的權職,細化了市屬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的管理程序和核準、備案的時效。《暫行辦法》的執行將有利于強化對市屬國家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的監管,保障出資人權利,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的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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