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轉,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近日市政府國資委轉發了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的若干意見》、《關于規范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三個文件,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的行為規范作出更明確的界定。
文件要求國有股東要從履行好社會責任以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強化信息披露責任,推進企業整體上市及上市公司重組,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同時對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上市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等行為,從決策和批準程序、上報材料、信息披露要求、有關各方責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下一步,市政府國資委將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進一步規范我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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